职权清单
学生困难补助管理

职权名称

基础学部学生困难补助管理

行使主体

基础学部

职权类别

B

职权依据

《哈尔滨工业大学学生困难补助管理办法》

条件标准

1.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坚持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;

2.尊师爱校,文明礼貌,学习认真勤奋,生活俭朴;

3.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或发生突发性重特大事故、疾病等。

所需材料

基础学部临时困难补助汇总表

基本程序流程

1.学部困难补助:由学部评定和发放,用以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。由学部通过打入学生银行卡的形式予以发放。

2.学校困难补助: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和发放,用以资助家庭出现重大变故、学生本人出现重大疾病或其他原因造成经济困难的学生。学生本人需向基础学部提交困难补助书面申请(重大疾病需提供医学诊断或证明),生工作负责人审核后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,通过打入学生银行卡的形式予以发放。

公示方式


监督电话

86283695

附件

基础学部学生困难补助管理流程图


    附件:基础学部学生困难补助管理流程图